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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试点养老险费率市场化
2008-5-13 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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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次加息之后,寿险业2.5%的预定费率已被视为传统寿险销售的束缚,费率市场化的呼声此起彼伏。

  近日,中国保监会、天津市政府签署相关文件,决定在天津市进行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并将出台《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表示,保险公司开发的(符合条件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自主决定预定利率。换句话说,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率将在天津滨海新区实行市场化试点。

  市场化锁定“一管一放”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可以自主决定预定利率,不受《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保监发〔1999〕93号)的约束。但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精算规定对补充养老保险提取责任准备金,采用的评估利率不得高于预定利率,并不得高于年复利3.5%。

  2007年,央行第六次加息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提高到4.14%,而自1999年即确定的2.5%的寿险预定利率至今未做调整。5月12日早间,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8.5%,尽管当天下午央行随即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预期仍然浓厚。

  一家保险公司的精算负责人说,高企的CPI增长幅度及利率水平,与管制的预定利率形成明显对比,使我国传统寿险产品存在着较高的利差,这是费率市场化最大的动力。此外,虽然长期费率管制保护了初级阶段寿险市场的发展,是监管机构常见的一种做法,但也影响了市场的效率,与价格形成机制的原理背道而驰。

  对于费率市场化可以采取的几种模式,如与国家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关联的浮动预定利率制度,或放开预定利率、管住评估利率的“一管一放”模式,都很常见。这位负责人称。

  黑龙江保监局一位人士认为,可以先实行浮动预定利率制度,即当银行利率上升或下降一定程度时,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自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寿险费率的市场化进程。

  但显然,这次天津滨海新区的试点直接选择了后者。

  简单地讲,“一管一放”即将寿险产品费率的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制定责任准备金最低标准,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强制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退出市场。“但其难点在于,目前的保险公司治理不完善,而费率监管体系和严格的偿付监管体系也不健全,很难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前述负责人称。

  因此,这次的天津试点只选择了补充养老保险这一特定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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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lu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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