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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非禁即入”推进全民创业
2008-5-12 法制日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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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全面放开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全民创业。

  意见规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凡自然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不受注册资本数额的限制。经电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公民可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对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调高至5000元,并从宽核定营业额。

  意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地方各项税收;开业两年并有稳定收益的,由创业所在地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奖励。

(作者: 编辑:lu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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