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02年我国134.6万个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8%。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对GDP增长的贡献已达到50%以上。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占全部企业的75%以上,近年来新增就业人口绝大多数在中小企业就业。伴随着以民营经济为主的中小企业大发展,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困难也开始得到了重视—首当其冲的是融资难、尤其是直接融资难。
从总体上看,融资方式单一,缺少融资渠道,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风险集中于银行。但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放贷。同时,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资金支持。即使在经济发展较好的浙江省,中小企业总拒贷比例也达到56.1%。由于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影响创业投资的退出,中小企业也难以获取股权融资。
其实,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如何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风险投资在20世纪初的美国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壮大起来。1971年,为解决风险投资的退出及方便为更多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二板市场—纳斯达克市场。纳斯达克是与新经济同步成长的资本市场,她孕育出了像微软、英特尔等著名的跨国企业。纳斯达克只用30年的时间交易规模就超过了拥有200年历史的纽约证交所。在此期间,英国、德国、加拿大、韩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建立起自己的创业板市场。一时间,风险投资、创业板成了新经济的代表,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因此,成思危的“一号提案”一出,在全国引起了人们对创业板极大的热情与憧憬,并且直接带动了全国风险投资的大发展。
1999年11月到2000年3月,纳斯达克指数从不足2000点狂涨到5000点以上。2000年3月10日,纳指更创造了5048.62点的历史最高纪录,以其为代表的全球创业板市场的极度繁荣更加高涨了人们的热情。
1999年4月13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基参观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按下了当天市场开盘的电钮,并在贵宾留言薄上题词“科技与金融的纽带,运气与成功的摇篮”。消息传入国内,正逢香港创业板市场即将启动,一时之间,“第二板市场”成为1999年企业界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最热衷的话题。此后,更有消息传出,因应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朱基已向国内有关部门提出要求于2000年10月在深圳推出仿效香港的创业板股市,有关上市规则及实施细节将赶在9月底前出炉。
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同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出资及发行上市做出特别规定,为创业板市场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
2000年1月26日,周正庆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会议上指出,2000年要着重抓好十项工作,其第一条就是建立高新技术板,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4月17日,新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2000年中国企业高峰会上谈到了正在筹备中的高科技板,他说,中国证监会已就设立高科技板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一个月之后的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在中国金融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发言时,已不再出现“高新技术板”的叫法,由“二板市场”和“第二交易系统”取而代之。
2000年5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创业板市场,重点支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行股票及上市。同年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说明”中强调:国家要加快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发展创业板资本市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证监会、深交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创业板市场的筹备工作。
2000年7月,中国证监会指示深交所集中精力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准备工作。7月25日,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在亚太金融学会第七届年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正式出现了“创业板”的字样。2000年8月,国家进一步明确深沪交易所的分工,深交所承担这一新使命,专门为具有成长性中小型企业服务。
2000年10月,当时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第二届高交会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论坛上发表了题为“资本市场与创新经济之间如何互动发展”的演讲后,在回答了现场听众关于创业板市场年内能否挂牌时说:去年夏天已决议筹备创业板。筹备分为两部分:一是技术准备,包括设备、运行、运行规则、组织、人力资源、对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教育等,主要由工作层即证监会、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来准备,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在10月底完成。二是规则方面的准备,分为两个层次,其中之一是立法的准备。去年12月底,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将这方面具体规则授权国务院。国务院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起草方面和论证方面已准备多时,可能将进入最终过程,其间涉及交易规则、上市条件等大的杠杆并非证监会、交易所层面所能决定。经过长时间准备,各方已逐步达成共识,这些规则一旦通过并下达,创业板的设立和运行将无别的障碍,即能在较短时间内出台。
尽管备受瞩目的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时机仍未敲定,但已在内地企业界凝聚了爆炸性的吸引力。据消息人士透露,当时与国内券商签订初步协议拟在二板上市的企业,总数已近2000家,是当时深沪上市公司总数的近两倍,其热况令人瞠目结舌,由此可见二板市场已到了令企业为之疯狂的地步。据悉,这批企业多数以民营企业为主,但也有不少分拆概念的公司。由于二板市场对企业的盈利、股本要求低,而法人股一上市就能流通,炒作动能十足,因此,十分受中国企业欢迎。
在经过了肯定、质疑的反反复复之后,创业板的创立似乎已成定局,如今仍然没有揭开的谜底是创业板在何处以及何时“创业”。而对创业板势在必得的深圳又一次走在前面:其实,早在1996年,深交所就已经讨论在深圳设立特别交易系统的可行性;1999年1月,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了《成长板市场方案立项报告》,并附送了实施方案。2000年8月,当时的深圳市市长于幼军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深圳市政府正在积极争取将二板市场设在深圳,深圳市已具备了开设二板的条件。2000年9月,深交所停发新股,此时的深圳上到政府高层下到黎民百姓都正沉浸在对创业板的无限期望中,于幼军还乐观地称,创业板当年10月份有戏。2000年10月9日,深交所宣布,创业板技术准备基本就绪;10月18日,创业板市场规则(修订意见稿)正式上网披露。当时的情形是万事具备,创业板的推出似乎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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