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功财

遍投资商机

专业服务
推进全民创业 武汉拟出台21条新政
2008-4-8 荆楚网 字体[
图片介绍

  为激发市民创业热情,激活各类创业主体,武汉拟出台《关于开展全民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21条涵盖加快培养各类创业主体、拓宽创业空间、推动二次创业、完善扶持政策、健全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的实施细则。

  鼓励各种形式创业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武汉市鼓励和支持民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不拘形式、不拘规模,既包括本土创业,也包括外来投资创业;既包括经营实业,也包括经营非实业;既包括实在资本和有形资产投资,也包括非实在资本和无形资产投资。鼓励各类经营型和管理型人才创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

  初始创业者可减免部分税费

  全市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者,从事初始创业活动的,都可享受《再就业优惠证》中有关扶持政策。如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个人所得税等;3年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型收费。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为解除科技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政策规定,科技人员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允许他们3年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对归国留学人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在新创科技型企业创新项目时,可给予最高金额为15万元的补贴。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加盟科技产业,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给予50%的奖励。

 [1] [2] [下一页]

(作者: 编辑:luying)
收藏】 【推荐】 【打印
网友点评
评论人 评论共0条 点击查看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