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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提出与构想
2008-3-29 中国招商投资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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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

  首届“论坛”提出了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将中国与越南的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延伸到隔海相邻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文莱等东盟中临近北部湾的国家,通过积极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逐步提升为中国与东盟之间一个新的次区域合作项目,再加上已经形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及以交通干线为依托的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推动泛北部湾合作的构想得到中国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和积极支持,也得到东盟有关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回应,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第十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两次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要“积极探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可行性”的倡议。

  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日益密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顺利推进,泛北部湾地区作为中国与东盟跨海连结的纽带,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泛的发展前景,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在共赢发展的基础上,推动该区域合作与开发的要求也日益迫切。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启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推动双方经济合作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指出,中方支持东盟各项次区域合作。《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促进了有关国家海上合作的加快实施等,为这一区域的合作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意义

  全面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符合中国-东盟一系列协定、宣言和领导人共识,符合泛北部湾各国当前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推进海上东盟建设,实现陆地合作与海上合作的结合,合力提升本地区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区域市场和经济发展的空间,创造新的、更多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共同吸纳与更合理地运用国际资本和外部资源,促进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的国际经贸合作,推动东亚整体合作的深入发展;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经济合作平台,促进相关国家加强沟通,消除障碍,实现互利共赢。

  范围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构建,依据地缘经济概念,将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延伸,涵盖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等有关国家。

  主要内容和目标

  加强交通、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带动产业合作与发展;加强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临海工业和海洋产业的发展;加强产业对接与分工,促进相互贸易与投资,联合开发海上资源;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它们对地区经济的参与,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港口群、产业群和城市群,成为太平洋西岸的新增长带。

  需要共同推进的工作

  深入系统研究,提出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重点区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合作健康发展;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合作层次;采取便利措施,促进人员、货物、资本等快速便捷流动;优选合作项目,在港口基础设施、口岸合作、物流、资源开发、旅游等方面优先推进,在此基础上扩大相互投资,加强产业合作。

(作者: 编辑:ch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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