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日),记者从两会采访中获悉,备受各界关注的基金法修改被定为今年人大的“一号议案”。而此前,有关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问题也成为今年政协的“一号提案”。此次,资本市场拔得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双头筹,其受关注程度已可见一斑。
建言献策
代表委员关注资本市场
相比往届,资本市场在今年的两会上更加备受关注。除了来自证券界、上市公司代表委员人数的大幅增加,不断收到的为资本市场发展建言献策的议案、提案外,包括各民主党派、文艺界等不同界别的委员对于资本市场关注程度都在提高。
除了印花税政策、债券市场发展、发行制度改革等多个当前资本市场的热点话题外,《基金法》的修改工作在今年两会上引起了广大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不断有代表、委员提交议案、提案建言《基金法》修改。
全国政协常委、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李雅芳提交了《关于加快证券市场税收制度调整的建议》,农工党提交了《关于引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工行重庆分行行长刘卫星提交的“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的议案”等等。
《基金法》
部分修改意见达成共识
据了解,有关部门日前召集业内专家、基金公司人士就《基金法》的修改征求了多次意见。目前,已初步就一些修改意见达成共识。
达成共识的内容包括:拟突破现有对关联交易等一系列禁止性的投资羁绊;投资范围上,除了可以投资上市交易的证券外,还可以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允许基金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管理费收取与投资业绩挂钩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昨日在参加政协经济组讨论后表示,“中国的基金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来说,跟市场需要和其他国家相比,都还比较弱小,需要进一步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基金法》的修改将为基金业的发展进一步“松绑”,促使基金行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诚信水平,从而推动其更加健康、持续地发展。(上海证券报两会报道组)
访谈:
王连洲:《基金法》修改应松紧结合
《基金法》修改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思路?哪些限制性条款应该适当放松?哪些方面又应该加大监管、惩处力度?本报两会报道组邀请了原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室巡视员、首任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作客中国证券网,详解《基金法》修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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