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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箭在弦上
2008-3-17 中国证券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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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呼声渐高,改革已成为各界基本共识。虽然价格改革受到物价上涨的压力等影响,但专家建议改革时机宜早不宜迟。

  改革已成共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以及资源补偿、环保收费改革;《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也指出,推进资源税制改革。

  2007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指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中国政府在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虽然我国能源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同时,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衡,大规模、长距离的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是中国能源流向的显著特征和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

  随着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面临着重大挑战。单纯依靠增加能源供应,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消费需求。“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从高耗能向低耗能转变,必须改变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

  我国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相对落后的煤炭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压力。随着中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部分城市大气污染已经变成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将给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环境保护要求能源价格反映环境成本。”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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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qiyuanduan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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