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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保资金征缴体制的“二元结构”当终结
2008-3-3 经济参考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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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常德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副主任周建军说,征缴体制上不顺,造成双方“扯皮”。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就是地税部门收的高,提成就高,这也给管理上带来很多麻烦。地税部门只知收钱赚提成,劳动社保经办机构也不知征收情况,不知谁交谁没交。周建军说,常德市一家企业,去年9月交的钱,今年5月份才显示出来,职工说老板没有交钱,经查才弄清,原来是地税部门没有报给劳动社保经办机构。

  郑秉文介绍,在社保供款征缴体制上,有这样几种模式:一是由社保部门自行负责征缴的德国体制;二是统一由税务部门代征的英美体制;三是委托自治机构代征的法国体制,他们之间相互签订服务协议;四是按不同险种分工或按协议另行约定的荷兰体制;五是实行完全积累制的由基金管理公司代征的智利体制;六是按照不同人群划分某些群体由税务机构征收而某些由社保部门自己征收的方式。这6种征收体制基本可以涵盖所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征缴模式。然而不管按什么标准来划分,至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个国家实行由地方政府“自选”或“自定”征缴主体,并由此形成“条条”与“块块”组成“双重割据”交织的复杂的制度现状,这似乎只有中国一个例外。由地方政府选择的“条块双重割据”的“双重征缴体制”的违规风险要远远大于以上6种中的任何一种征缴体制的风险,因为上述6种方式均以“条条”为基本征缴单位,风险裸露在国家层面,这样信息比较完善,风险可控性较好。我国当前征缴体制的“条块双重割据”状况是导致社保违规的一个重要的风险源,它给本来风险就极高的县级统筹制度“雪上加霜”。

  郑秉文指出,改革的难点主要在于部门之间的博弈,改革的阻力主要来源于部门和局部的利益。

  众多社保专家建议,从提高统筹水平看,社保资金征缴体制的“二元结构”应该尽快终结,放弃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双重割据”的征缴体制,尽快对1999年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取消省级选择权,这将有利于提高省级统筹水平,更有利于实行全国统筹。多数专家提出,应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征收,因为中国的社保制度正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几十年,如果不把权利和义务统一在一个部门,而是征收是税务部门,钱由财政部保管,花钱的是劳动保障部,从长期来看,就没有一个部门有责任感,无法确定责任人,容易出现三个和尚抬水无水喝的局面。专家提醒,制度建设和制度完善是长期的和漫长的,从参保到退休需要几十年,这个特殊性要求,决策者离资金源头越近就越有利于制度的长期建设与观察,制度运行的执行者离缴费者越近就越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决策者与执行者离得越近就越能明确责任主体,进而就越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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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qiyuanduan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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