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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逆市淘金房地产行业 另寻利润增长点
2008-3-19 证券日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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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土地改为现金 可能是规避相关费用

  长虹置业是由长虹集团与四川长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长虹集团出资600万元占75%,四川长虹200万元,占25%。

  2007年1月10日,长虹置业再次被增资1,384万元,其中长虹集团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增资1038万元,四川长虹货币增资346万元。本次增资的土地位于高水二厂区和涪城区南塔路7号,总面积为10,86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2008年2月20日,长虹集团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将原先出资方式由土地使用权变更为货币。也就是说长虹置业尚未获得高水二厂区的土地使用权。而长虹置业开发的长虹世纪城正好位于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北段原长虹集团高水二、三厂区的地方。

  对此,一位四川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权,当然就不会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像长虹置业这种情况,可能是与长虹集团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在长虹集团手里。这样回避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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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bo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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