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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加工贸易业的冬天
2008-2-27 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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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深圳加工贸易协会会长、香港信和电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永汉坐在主席台上,神情激动。他警告深圳的加工贸易企业:"2007年,将是我们最困难的一年。"

  一语成谶

  "国家对出口退税、所得税、加工贸易等多项重大政策进行调整,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影响深远,企业倍感压力,忧虑重重。"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2007年的工作总结,为陈永汉的话下了注脚。

  2008年,随着多项新政的密集实施,珠三角企业的冬天更加寒冷。

  焦虑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

  新法增加了珠三角制造业的成本。香港工业总会副主席刘展灏介绍说,根据新法,由于企业在职工解雇补偿、保险、福利待遇等领域的开支增加,估计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大致增加三成,整体的生产成本则会增加约3%。

  根据刘展灏的预测,在珠三角总数超过7万家的香港企业,大约有20%会受到新法的冲击。

  同日,内外资合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也正式实施。

  根据广州理道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曾建斌的说法,两税合并对珠三角的企业影响尤大。这是因为,以出口导向型经济为特征的珠三角工业,外资占据了绝对优势。

  以深圳为例,尽管近年来深圳大力提倡民营经济的发展,但根据2007年前十个月的统计数据,深圳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5.7%和出口总额的60.9%都来自外商投资企业。

  2007年最令企业担忧的政策变动来自国家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2007年44号公告的规定,东部地区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

  "我们初步估计,每个月至少要多出1000万元的成本。"深圳宝安一家从事印染的香港企业总经理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

  该企业是此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所指向的目标之一。为了应对政策调整,他们的应对策略一是提前签订合同,逃避新政策的管制;二是加大旧合同项下的贸易量,充分利用时间差避免损失;三是在未来的经营中分批、多次签订合同,从而减少保证金的数量。

  另外,来自广东省外经贸厅的消息说,商务部正在酝酿对"国货复进口"政策的调整。"这方面的调整对我们广东影响最大,尤其是IT领域的制造业。"

  珠三角一位从事DVD制造的企业家介绍说,所谓国货复进口是指企业为了享受加工贸易退税方面的优惠,配套厂商的产品出厂后不是直接出售给下游,而是先出口而后再进口。多增加了一道程序,好处是享受到减免增值税和关税的优惠,负面影响是凭空增加物流成本以及无谓地扩大国家的外贸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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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ch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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