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近日,泾县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泾县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的若干意见》,从放宽经营条件、享受财税用地优惠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争创名牌、畅通融资渠道、支持人才引进减轻企业负担等八个方面加大回乡创业人员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保护和调动泾县籍外出人员回乡创业的积极性,近日,泾县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泾县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的若干意见》,从放宽经营条件、享受财税用地优惠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争创名牌、畅通融资渠道、支持人才引进减轻企业负担等八个方面加大回乡创业人员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加大对泾县在外人员回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指导和帮助回乡人员选准选好创业项目,通过健全泾县在外人士信息网络,搜集和掌握全县在外创业人士及党政机关、科研机构、经济信息部门泾县籍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分类建立信息库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同时,为解决回乡创业人士的后顾之忧,该县通过建立四大班子领导及乡镇负责人联系回乡创业人士制度,每年召开在外人士座谈会、恳谈会,组织对创业人士进行慰问,帮助解决在外人士家庭遇到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等措施,带动更多的泾县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推动县域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据了解,这个县在外经商办企业或受聘于县外企业人员有十多万人,有的自主创业当了老板,有的成为县外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他们是发展县域经济的一支生力军。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建设家乡,充分激发他们回乡创业的积极性,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此县委、县政府通过调研和走访泾县在外经商的务工人员,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关于鼓励泾县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凡在外人员回乡开办企业的可直接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其注册资本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到位,限期补足。对进入县经济开发区及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回乡企业,可优先安排供地,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实际入库额的县级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由同级财政奖励50%给企业,实际入库额的县级地方留成部分。各类金融机构要对回乡创业人员纳入年度信贷计划,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在同等条件下对回乡企业优先给予担保贷款支持。
同时,该县还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回乡创业人员服务体系,从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产权交易、信息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法律援助、纠纷处理等方面,为泾县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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