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deBehind="InfoNews_001.aspx.cs"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false" Inherits="tzWeb.Info.Template.News.DefaultTmp.InfoNews_001" %> 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机制-资讯-综合-投资学苑- 资讯频道 - 中国招商投资网
达成功财

遍投资商机

专业服务
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机制
2008-1-26 老板屋 字体[
图片介绍

  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其普通合伙人要在合伙契约中承诺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创业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给有限合伙人即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因此,创业资本家必须构思一个清晰的退出路线,以使资金安全地撤出,完成整个风险投资预期计划。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最后落实在退出的成功与否。

  1、股份上市

  股份上市是创业资本的主要退出方式,也是最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一般而言,创业企业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称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美国,大约30%的创业资本的退出采用这个方式。

  创业板市场是风险投资资本的最佳退出场所,公司进入成长期之后,风险投资资金就逐步淡出,创业公司往往以募集新股或公司重组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主要是创业板市场。

  2、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是风险投资资本退出的另一途径。股份转让时,其选择的出售对象可以是风险投资机构或创业者本人,此种方式称为股份回购;也可以是新的投资者,这种形式的出售分为两种:一般购并和“第二期购并”。一般收购主要是指公司间的收购与兼并;第二购并是指由另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收购,接手第二期投资。

  3、清理公司

  清理公司也是创业资本退出创业企业的方法。相当大部分的风险投资是不成功的,风险投资机构的巨大风险反映在高比例的投资失败上。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所支持的企业,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获得成功。

  清算方式的退出是痛苦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是必须断然采取的方案。

(作者: 编辑:luying)
收藏】 【推荐】 【打印
网友点评
评论人 评论共0条 点击查看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时间
相关信息资源>>
  •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