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立法权意义还有多大
“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区立法权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终有一天会消亡。现在的特区立法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有着存在的必要性。”王璞直言不讳。
李灏表示,从特区建设史来看,特区经济、社会的进步与法制工作的发展是融为一体,互相促进的,两者的发展脉络是一致的;特区立法权是国家为了深圳能够“冲出一条血路”而提供的必要条件,同时深圳也没有辜负国家的希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在许多领域上通过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改革积累了可贵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特区立法权来之不易,值得珍惜,深圳在现阶段作为国家试验田的使命并未终结,特区立法权仍然有较大空间。
从两人的说法上可以看出,特区立法权的特别之处在于:先行先试。
当然,也有人认为,特区的政策优势已经丧失,随着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深圳该有的经济现象,其他地方也有了;国家的相应立法速度也加快了,“深圳可以先行先试的地方越来越少了,甚至没有必要性了”。作为经济特区的内涵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体现特区政策的立法对象,已经消失。中央立法已比较完备,中央没有立法的部分,都是些改革与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是国家立法机关没有看到,而是一段时间内有阻力而已。
深圳有关部门表示,上述的说法站不住脚。经济只要发展,就会出现新问题,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可能随机应变,那样的话有失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效果也不一定好。在这种情况下,特区立法权的“先行先试”的作用就该被派上用场了。“这就是特区立法权存在的根本原因。”
也有人对记者说,如果排除特区立法权的必要性的话,单从形式看,立法权成了特区的象征,成了特区最大的优势。没有了经济上的优惠政策,如果再失去立法权,特区真的就不“特”了。
- 资讯
·家电业酝酿涨价:成本压力还是促销伏笔[2008-2-28 9:22:00]
·黄光裕悄然放弃鹏润电器 门店变身为国美电 [2008-2-26 9:45:00]
·沃尔玛家乐福"放水抓鱼" 内资零售欲上市“ [2008-2-25 14:12:00]
·天津大胡同集团1.45亿转让[2008-2-25 9:53:00]
·业内人士称国内白色家电价格“普涨”已成定[2008-2-25 9:11:00]
·台湾连锁业掀大陆投资潮[2008-2-25 8:56:00]
·烟草行业:管理体系政商不分家有望彻底改变[2008-2-23 9: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