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现实
网文风波和对话已经过去了将近五年,但回忆起来,对于深圳来讲,依然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正如当时于幼军所预言的那样,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高票通过。
至此,深圳挥手告别“特殊政策”时代,税收优惠这个曾被视作经济特区的最后一个特殊政策,到此终止。
深圳市政协主席李德成提出,深圳的产业结构中,主要有高科技企业,传统企业如服装、钟表、珠宝等,大量的还是加工贸易企业,因此,所得税税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都会带来影响。尽管这部新税法要到2008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并且有5年的过渡期,但是税制改革与企业发展乃至地区经济休戚相关。
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目前,多个省区正在争夺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更多的“新特区”可能兴起,以往诸多政策优势又逐渐削弱的情况下,深圳还能发挥特区优势吗?
深圳市市委副书记白天在答记者问时感慨说:“两税合一后,我们和其他城市在这个起跑线上是一样的。在这个情况下,深圳还有优势么?”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在此之前也发出了类似的设问。
不仅仅是深圳的领导在关心这样的话题,很多民众也在关心着深圳的走势。辜晓进,深圳报业集团总编助理,以一位资深媒体人身份,对本报记者分析说:
目前而言,虽然实行了“两税合一”,但是仍有几方面途径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比如高新技术产业仍实行15%的税率,而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占比重比较大,因此,不少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另外,海关的特殊监管区,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继续享受15%的税率,如果深圳今后按照自由贸易区的方向推进,可能会有更多的区域可享受该优惠政策;还有,国家在新的所得税制度中,将对高技术、节能、环保、农林、基础设施等产业和创业投资,以及对促进就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小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领域的外资企业或资金,仍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但这些优势只能发生5年的过渡期内,5年之后呢?
深圳一直希望成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而且在2005年第一个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结果却是上海浦东新区最先获得批准。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事实上,深圳二十多年的改革也就是国家综合改革试验的体现。深圳再去申请新特区只能说明深圳对自己进行改革的不自信。
深圳大学马敬仁教授也认为,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也一直在进行中,包括企业所得税方面合并的推迟也得到中央支持,深圳特区的帽子并没有失去,因而没必要再去争这个“新特区”。
既然没有必要去争取“新特区”,深圳作为特区的含义又该怎样理解?
5月29日,本报记者在深圳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听到了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的全新阐述:“特殊政策”是对“特区”的一种表层理解,新时期特区如果还瞄准特殊政策,就没有生命力,“特区”的新内涵,即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
不知道,这三个“特别能”是否可以诠释深圳未来的发展,是否可以停止深圳未来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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