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垮外企的最后稻草
“企业转型当然是最理想结果,但政策紧箍咒越收越窄,重压下毫无喘息之机的企业很难获得转型空隙”
“政策调整不过是一个导火索,把一些早就酝酿中的企业迁移计划引爆了而已。”在深圳加工贸易协会会长陈永汉看来,此次加工贸易新政带来了以港资、台资企业为主体的外资企业的巨大反弹,其原因更多来自于政策环境变化的累积效应压垮了留住这部分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大家想走的打算,其实并不是在这个政策出台后才有的。”
实际上,近一年以来,国家宏观政策频频出手,每次调整,对深圳的外资企业都带来不小的“打击”。3月16日,新版《企业所得税法》获得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深圳作为经济特区,此前可提供给外资企业的15%税收优惠被新法规定内外资企业“两税合一”后25%的税率所取代,虽然以厉有为等为代表的深圳全国人大代表多方呼吁,仍旧未能为特区保留下这“最后一项特殊政策”。而新法就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通过后,当即引发了一场关于特区走向何方的争论:在政策层面的特殊待遇光环完全褪色后,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对企业及资金还能不能保持此前的吸引力?
在3月19日深圳“两会”的第一天,市政协主席李德成提出,对于深圳产业结构中现有的传统企业如服装、钟表、珠宝等大量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都会带来影响。而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秘书长郭万达也指出,税率调整加上深圳要素价格的上涨速度比较快,可能会使一部分制造业搬迁,尤其加工组装类低附加值的制造业将受到较大影响,不排除一部分企业因此迁出深圳。
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2007年第17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增了184种商品,自4月26日起执行。商务部同时表示,对加工贸易商品加以限制的禁止目录开始动态调整,每年年初公布一次。这意味着加工贸易政策开始进入快速调整周期。
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开始,取消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进一步降低2268项容易引发贸易摩擦的商品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涉及的商品范围在海关税则包括的全部商品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37%.而此前,已有多项商品经历了数次进出口关税税率的提高。
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在全部企业中所占比例高达6成的深圳来说,上述一系列的调整,早已经让大批从事加工进出口的港、台资企业感到“喘不过气来”。“打击简直是一个接一个,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不转型,要不转移。”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发现转型无望后,开始纷纷选择转移。
“企业转型当然是一种最理想结果,但事实是,从生产模式、产品内容、经营方式上,企业必须来一次完全彻底的换血,这种转型,怎么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深圳加工贸易协会会长陈永汉看来,政策的紧箍咒越收越窄,重压下毫无喘息之机的企业很难获得转型的空隙。
引爆这场愈演愈烈的外资企业迁移潮的政策并不仅仅来自于国家层面,早在新税法及加工贸易新政出台之前,深圳自身的产业转型升级,已经启动了这一轮的企业“挤出机制”。
早在2006年下半年,深圳市政府便向各港台企业下发了一份《关于扶持外贸加工型港台资企业完成产业转型》的条例,公布了企业调整机制,按照调整机制要求,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率的企业,将面临官方强制关厂、迁移的压力。“该条例给深圳的台商带来不小压力”,深圳市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庄世良表示。
一些地方比如原宝安公明街道(现属光明新区)就曾明文公告160家企业必须在2006年以前迁出深圳。而根据台商协会的统计,即使不计算那些基于成本考虑主动转移生产基地的台商,光是这一政策,被迫在2006年搬迁的台商至少就有800家。
“这些主动和被迫离开深圳的台商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传统产业,基本没有能力讨价还价,也很难取得投资优惠条件。”庄世良说,深圳现在外迁的企业很多都是精密仪器、钟表、珠宝等传统优势产业,它们正往粤北、江西、湖南等地寻找新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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