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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0年将建成林业生态市
2007-9-6 信息时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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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在汇报时介绍,广州将力争2010年全部有林业的区、县级市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全面建成林业生态市。

  另据悉,广州刚刚确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工作方案,在今年补偿标准每年每亩18元的基础上,明年达到25元,2009年达到30元。

  规划建设50个森林公园和保护区

  陈国介绍,经市政府批准,全市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239万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121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118万亩。为了适应广州创办“绿色亚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广州加快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加大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目前,广州规划建设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50个,面积112.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0.1%。

  陈国介绍,广州将设立林业生态县创建专项资金,力争2010年全部有林业的区、县级市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全面建成林业生态市。

  公益林补偿将涨至每年每亩30元以上

  据介绍,广州在1998年率先对流溪河流域43.3万亩水源涵养林实施经济补偿的基础上,于1999年全面实行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9年来,市财政投入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资金达到2.53亿元。

  为保障林农利益,广州逐年提高补偿标准。据介绍,2009年前,广州将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到每年每亩30元以上。据陈国介绍,广州将在今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18元的基础上,明年达到每年每亩25元,其中损失性补偿平均为19元/亩(重点区位21元,一般区位17元),管护经费6元/亩。2009年达到每年每亩30元,其中其中损失性补偿平均为22.5元/亩(重点区位25元,一般区位20元),管护经费7.5元/亩。同时加快制定《广州市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具体办法》,以法规的形式规范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作者: 编辑:chen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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