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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招商投资网商机信息发布规范
1、 确保您发布的信息是真实有效;
2、 请不要发布相同内容的重复信息,不要发布已发布过的信息;
3、 所发布的信息必须合乎法律允许并选择准确的行业类目;
4、填写选项尽量齐全,介绍内容细致详实,突出产品或服务优势,
5、提交的图片尽量清晰完整,同时必须与信息内所介绍的内容保持一致;图片内容属于合法可展示内容,淫秽图片不予发布;
说明:同时有些内容禁止或者限制在中国招商投资网信息平台发布,具体规范请见下方规则:

二、《禁止与限制发布的商机信息规则》
    中国招商投资网用户在发布商机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禁止与限制发布的商机信息规则》,并予以遵守。由于发布下列产品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中国招商投资网无关。一旦中国招商投资网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产品信息,中国招商投资网有权立即予以删除,并保留警告,暂停服务,直至终止服务的权力。请各位用户自觉遵守。

1、禁止发布的信息内容:
1) 毒品;
2) 原油;
3) 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及其制品,特别是象牙及玳瑁制品;
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5) 任何形式的发票;
6) 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7) 彩票,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8) 任何形式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居民身份证。如企业公章,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身份证等;
9) 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10) 人体器官、遗体;
11) 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
12) 含有反动、淫秽、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13) 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4) 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仿真枪等,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射击等;
15)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烟花、爆竹等;
16) 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17) 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警用器械等;
18) 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19) 其他武器,如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弓弩;
20) 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药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GPS报警器等;
21) 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广播发射台,碟型人造卫星天线;
22) 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23) 香烟。
24)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名牌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包括行业术语中的超A,A货,仿,高仿.精仿,1:1等)
25) 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26) 特殊药品(治疗性功能障碍,肿瘤,糖尿病,艾滋病,癫痫,红斑狼疮,性病,乙肝,白癜风药品,戒毒药品,抗生素成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等);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买卖的文物;
28) Email地址列表、网址列表、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注册的域名;
29) 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30) 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但未能符合签署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31) 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32)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反公共良俗而不应贩售的物品。

2、限制发布的信息内容:
1) 药品。许可经营;
2) 医疗器械。许可经营;
3) 文物: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4) 须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品;
5) 集邮票品:可进行合法的邮票交换和买卖,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买卖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先于发行日期交换或买卖邮资凭证;买卖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
6)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3、其他禁止性内容 含有以下内容的广告将被适时删除:
1) 您发布的广告包含侮辱性语言信息:粗口或侮辱、恐吓、中伤他人、庸俗淫秽的词句、侮辱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等语言。一经查出审核,立即删除。
2) 您发布了重复信息:您在同一天、同一城市、同一类目下发布大量(超过2篇)内容标题相同或相似的广告,或在相邻的多天(一周)内多次发布上述情形的广告。
您发布了侵权的信息,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的权益的信息;或者您发布了未注明的转载自其他非客齐集合作商的信息。
您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信息:冒充他人,商品来源非法,刻意隐瞒真实情况等。客齐集工作人员经过审核或者受理用户投诉发现后,将会及时通过电话或者邮件方式知会您,要求您澄清事实,并暂时删除所有这些广告。
您发布了不良信息,诸如传播网络赚钱、坐等收成、涉及传销等。
您发布了主题不明的信息,诸如文学性体裁、可能会引起读者过多猜测但无法确定您的意图。
您发布的广告缺乏基本信息、或与发布栏目无关等。

4、其它经本网站认定为不应发布的信息内容。
   发表内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违反上级主管部门对网络经营有关的规定或传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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